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腾讯新闻共创公约

腾讯新闻致力于精品资讯建设,为连接更多优质创作者,帮助创作者之间达成更紧密的合作,平台上线了一项新的内容创作功能——共创,它是腾讯新闻支持多人联合创作的一种特殊声明方式,由作品发布人(以下称”发布人”)向作品联合创作人(以下称“共创人”)发起邀请,联合创作人接受邀请后,即代表共同创作的合作关系得到确认。共创作品在腾讯新闻平台分发时,除了展示发布人信息外,也将同时展示共创人信息,使用共创功能有助于展示作品的全部内容生产者,提升流量和涨粉表现,激发团队合作热情等,如您使用共创功能,即代表您同意腾讯新闻共创公约的相关说明。

一、 共创使用方法

1.1. 腾讯新闻共创功能当前仅支持视频创作,不支持图文、问答、合集等其他形式创作。

1.2. 创作者发布视频时可勾选共创功能,添加共创人信息后,即可邀请其他共创人参与此次内容发布。当视频审核通过后,共创人可在系统站内信中接收到共创邀请,至少有一名共创人点击同意后,该条视频才会变为共创视频,在个人主页等场景携带“共创”角标。若全部共创人未同意邀请或拒绝邀请,视频的共创状态视为不存在。

1.3. 腾讯新闻共创功能正在内测中,当前仅开放给部分用户使用,如您的视频发布入口无该选项,请耐心等候平台全面开放,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。

二、 作者身份区分

2.1. 发布人

2.1.1. 共创视频的发布人为视频的主要创作者,有且只有一名发布人,视频发布人可添加并邀请共创人,当共创人同意后,发布的视频才可以展示共创人信息。同时该条视频在发布人和共创人个人主页等场景均携带“共创”角标。

2.1.2. 发布人可解绑特定共创人,当该共创人操作确认同意后,解绑才可生效,该共创视频将从共创人个人主页移除;当发布人解绑所有共创人后,“共创”角标将自动移除,该条视频将仅在发布人作品列表中作为普通视频展示。

2.1.3. 只有发布人有权限修改共创视频(如标题、封面图、摘要等),删除共创视频,将共创视频编入合集,管理共创视频评论等。

2.2. 共创人

2.2.1. 同一条视频最多支持添加十名共创人,由发布人发布/修改视频时邀请定义。

2.2.2. 共创人同意邀请后,视频信息中才将出现该共创人。同时,该条视频将展示在共创人个人主页等场景,并携带“共创”角标。共创人可解绑自己与该视频的共创关系,当该视频发布人操作确认同意后,解绑才可生效,同时该条视频将自动从共创人个人主页等场景移除。

2.2.3. 若共创人未同意邀请或拒绝邀请,双方的共创合作关系视为不存在。

三、 共创产品特性

3.1. 内容展示

3.1.1. 共创视频将同时展示在发布人和共创人的作品列表、个人主页等场景。

3.1.2. 腾讯新闻要闻频道、视频频道等其他分发场景中,也将展示视频发布人和共创人信息。

3.2. 收益分配

3.2.1. 共创视频的消费、评论、收藏、点赞、分享等数据全部归属发布人。

3.2.2. 共创视频获得的激励收益归属发布人,具体分配由团队内部线下协调,平台不参与收益分配。

四、 共创功能声明

创作者使用腾讯新闻共创功能发布内容,需遵守腾讯新闻创作公约投稿规范互动规范等,除此之外还需满足以下规范:

1. 共创作品由主要创作者负责上传,发布人和共创人需真实参与内容创作。

2. 发布人和共创人在使用共创功能前已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合作,当作品在平台分发时存在共创状态,即认定其为双方共创作品。

3. 发布人和共创人了解共创作品的全部数据和激励收益归发布人所有。

4. 发布人和共创人基于自愿原则使用共创功能带来的内容展示资源。

5. 共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。发布人和共创人应自行线下协商决定共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,并协商决定发布人和共创人对共创作品收入的最终分配,上述事宜与腾讯新闻无涉,发布人和共创人就上述事宜产生的纠纷应自行解决。如共创作品出现侵权、违规或产生其他纠纷或争议,发布人和共创人应向相关第三方和腾讯新闻承担连带责任。

6. 若经发现有恶意使用共创功能伤害平台生态的情况,官方保留解除作品共创状态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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